新《消防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:电器产品、燃气用具的安装、使用及其线路、管路的设计、敷设、维护保养、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,责令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正的,责令停止使用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。然而罚款,并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。如何减少电气火灾的发生,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?需要的不仅仅社会对火灾事故的重视,还需要有高科技的技术能够使电气火灾防患于未然。
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指:当被保护线路中的被探测参数超过报警设定值时,能发出报警信号、控制信号并能指示报警部位的系统,它由电气火灾监控设备(能接收来自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的报警信号,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,指示报警部位,记录并保存报警信息的装置)和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(探测被保护线路中的剩余电流、温度等电气火灾危险参数辩护的探测器)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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